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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克译文:印度财产权的荒谬之处 [转贴 2007-11-16 15:47:57]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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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财产权的荒谬之处

 By Shruti Rajagopalan

 翻译:鲁克

 (http://kalachakraist.blogspot.com/2007/05/indian-property-wrongs.html ) got published in the Wall Street Journal Asia (subscription required) on May 21st 2007.

UPDATE: Mint (which is in partnership with The Wall Street Journal) is publishing the same piece today (May 24th 2007).

 这些日子,在印度发生的事情有点让人莫名其妙,尤其是在经济特区 ,西孟加拉邦的左翼政府居然和曾被他们厌恶的那些跨国公司联手,要求农民空出私家土地,转让给他们。随后,右翼的反对人士则和左翼的草根民众团结一致,抵制他们在此谋求的经济利益。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这种事情,其实已经有50年的历史了。西孟加拉邦或许是印度共产党活动最活跃的地区,也因致力于土地改革而闻名. 

自印度取得独立,压迫人民的封建制度被推翻之后(一定程度上殖民政府也在摧毁封建制度上起了作用),西孟加拉邦是实行对农场主和农民土地再分配的最大一个地区。如今政府又要把土地再分配给外国开发商们,确实会让人感到有点意外,可是现在事实就是如此。

 

 公平的说,事情不能只怪西孟加拉邦政府。他们不过是在干印度邦政府和全国政府干的最拿手的事情而已,把土地从A那里拿走,然后送给B。

尤为讽刺的是,在英殖时代,人们反而得到了更大的保护,私有土地可以免受政府征用。1935年的印度政府法案的第299节,明文规定,决不允许以公共利益以及补偿金为由,剥夺他人的财产。但是唱完麦迪逊主义高调后,后来的印度元首,他们热衷于社会主义的政策,逐步地侵蚀了人们这些权利。

 

1947年印度宣布独立之后,参与制宪的成员们大都受到美国宪法的影响,试图在内容和宗旨上仿效美国的权利法案。而新拟定的征收条款,用于政府征用土地的法规,规定任何形式的征用土地必须以公共用途为目的(含义:基础设施),而且应该给予被征收方公正的补偿。最初起草这条款是由 Kanhaiyalal Maneklal Munshi 建议的,这条款看上去极像美国的第五修正案。

 

(注:美国在联邦宪法第五修正案中明文规定:"如无公正补偿(just compensation),私人财产不得为公共用途(public use)而被征收 " ,美国,凡是政府出面的拆迁,各州根据第五修正案制定了各自的法律法规,一般都称为"Eminent Domain ...)

  

社会主义信徒,如贾瓦哈拉尔·尼赫鲁(Jawaharlal Nehru), 安培德卡尔(安贝卡博士曾担任印度独立后第一任司法部长)Bhimrao Ramji Ambedkar, Sir Benegal Narsingh Rau 和 Govind Ballabh Pant(1955度内政部长),担心这样严格限制政府权力 ,将会妨碍到政府为社会谋福利的立法基础,印度国大党(印度国民大会党)的主席们,承诺重建一个平等的农业经济体,废除封建制度,把土地转交到耕农手中。而严格的反政府征收的条款,将会阻止这些计划的实施。遗憾的是,社会主义信徒的呼声盖过了 麦迪逊主义追随者的声音,于是,"公共用途"当成了"公共利益",公正的补偿变成了仅仅的"补偿"。

 尽管那样,结果并不如印度国大党所期待的那么满意,因为他们不得不为此付出大量的征收补偿金。这使得土地改革的计划陷入瘫痪,于是,他们着手用修改宪法,来削弱这仅有一点的财产保护政策。在一年之内,这条款被修正,通过其中所谓的附表九,把土改法置于法院的管辖范围之外,使得一系列的法案都免受司法复审。这些修正案有效的把征收中发生的一些争议置于法院的管辖之外,等于给政府一张空白的支票,可以获得到任何他需要的财产。  

给私有财产权致命的一击就是1978年对宪法的第 44项修正案。私有财产的基本权利被废除,这项基本权利归于(降格为)所谓的形式上的合法权利。而且,征收土地的条款从宪法中删除,允许政府随意征收任何一块土地,也无需给予补偿。

 

结果,今天的印度没有真正的私有财产权,对政府的占用土地,民众得不到任何保护。在上个世纪的50年代,富裕的封建地主的土地财产被剥夺了,今天,兰迪格兰(Nandigram)地区的农民遭遇同样如此,他们的私有财产权被彻底的剥夺了。这就是所谓的平等主义。

  

印度,在许多方面,已经告别了过去的社会主义,建造和发展经济特区的主张已经是大势所趋。但是,讽刺的是所谓的经济特区,作为新兴资本主义经济的领头羊,却在践踏资本主义的基本原则即私有财产权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更为讽刺的是,过去通过的宪法修正案 本来意图是用土改方式来保护农民,如今却用之来驱逐农民,依据都是政府主导的土地再分配。

 幸运的是,印度仍然是一个充满活力的民主国家,人们可以通过抗议来抵制这类侵犯权利的事情。当兰迪格兰地区数千名村民和农民试图进入并占领经济特区的政府预留地时,与警方发生冲突,这次暴动之后,西孟加拉邦的政府别无选择,被迫停止了土地征收。

近来,中央政府又宣布,"任何邦政府都无权靠《土地获得法》强行从农夫征收土地",而且,用于建造经济特区的土地收购,各方都必须通过协商达成。

 

 某种程度上说是的确成功了,在选民的压力下,政府征用土地的行动收敛多了。但是,在印度还不存在正式的宪法来限制政府征用土地以及保护私有财产,现在就载歌载舞,是不是为时过早了呢?

 

<!-- Inject Script Filtered --> Ms. Rajagopalan is a Delhi-based law student and wri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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